故事的主人公是85歲的李媽媽,一位自詡身體腳健的長者。
然而,一次走樓梯時,她不慎摔倒,導致髖骨嚴重受傷,從此無法行走自如,只能依賴電動車的協助進出。
為了不給子女帶來負擔,李媽媽決定前往銀行辦理以房養老的方案。
每個月,銀行提供給她4萬元的收入,同時將帳簿交給女兒管理。
有一天,媳婦回來探望李媽媽,除了關心李媽媽的健康狀況,她們還聊到了以房養老和每個月的四萬元收入。
然而,媳婦驚訝地發現這筆錢並未全部用在李媽媽的身上,而是有相當一部分花費在李媽媽的女兒身上。
媳婦非常困惑和為難,希望能找到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。
於是,媳婦決定向信託專家黃代書尋求協助。
根據黃代書的建議,他們設計了一個以房養老信託方案,以解決媳婦所面臨的煩惱。
根據信託方案,每個月的四萬元收入成為信託的標的,並經女兒同意擔任受託人。
信託內容明確規定受託人不得處分不動產,並要求每月的支出需確實記帳,由李媽媽選任的女兒擔任監察人負責審查帳目,以確保這四萬元的款項是否真正用於李媽媽的身上。
此外,信託方案還給予了李媽媽的女兒每個月1萬元的信託報酬,作為對女兒的回饋。
這筆報酬不僅讓女兒能夠得到一份穩定的收入,也彰顯了婆媳之間的互助與融洽。
信託的期限設定為五年一期,期滿後由李媽媽決定是否續約。
這樣的安排充分尊重了李媽媽的意願和選擇權,使她能夠在未來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適當的調整。
有了這個以房養老信託方案的支持,李媽媽的女兒可以專心地管理每個月的四萬元收入,並全心全意地將這筆現金用在李媽媽的身上。
一家人的生活變得和樂融融,彼此關懷和關心,共同經歷著幸福的時光。
這個以房養老信託的故事告訴我們,信託方案可以成為解決家庭經濟和情感矛盾的良方。
通過明確的規定和角色分工,可以有效地管理資金,確保長者的福祉得到妥善照顧,同時維護家庭成員之間的和諧關係。
